原标题:监督故事丨频繁换胎终露“马脚”
“这辆公务用车去年12月换了4个轮胎,今年3月又换了2个轮胎,为何换胎如此频繁?”近日,通城县纪委监委在县人社局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时,发现该单位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有异常。
带着疑问,监督检查组迅速行动,兵分两路展开核查。一组直奔汽修厂,仔细核对汽修厂的每日零部件进出库记录并调取了监控录像。另一组人员找到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得知该单位的公车维修是由驾驶员向单位报备后自行联系汽修厂,事后凭维修发票报销费用。在实地勘查该公务用车后,核查组随即将调查重点锁定在党员司机孔某身上。
原来,孔某利用负责车辆维修的便利,与汽修厂工作人员私下勾结,多次通过虚报轮胎更换数量、虚列维修费用的方式开具虚假维修单据,套取资金2695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核查组还发现,因孔某工作疏忽,某次公车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报警备案、申请保险理赔,导致单位多承担维修费用4675元。最终,孔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予以追缴。
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公务用车维修管理漏洞,该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全面排查公车管理漏洞,建立“维修前审核必要性、维修中核查真实性、报销时审查合规性”的“三审三查”机制,严禁驾驶员单独对接维修机构,从源头上防范“车轮上的腐败”。同时,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切实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看似小事小节,实则事关党风政风。我们将持续整治公车领域‘微腐败’行为,把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小切口’撬动作风‘大转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奇爱 吴滟)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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