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市店主用无人售货机卖假药,获利1000余元被判刑6个月
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超
小超市门口的无人售货机,商品扫码即得,正是这样平常的消费场景,却隐藏着风险。5月8日,极目新闻获悉,天门法院近日审理一起案件,一超市店主在无人售货机中售卖假药被查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9年,万某购买了一台无人售货机,放置在其经营的超市门口,起初主要售卖避孕套等常规商品。为了提高销售额,万某开始寻求更多的盈利途径。后来他发现微信朋友圈有人售卖某药品,一盒进价仅需十几元,在未查验供货商经营药品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他进购了该产品,后放入无人售货机内,以每盒9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2023年,经消费者举报,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后认定,万某销售的该商品系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假药,万某通过无人售货机销售该假药的金额为1000余元。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万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万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商家,无人售卖并不意味着脱离法律监管。在经营过程中,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随意销售来源不明的产品。无论是采用无人售货机,还是传统经营模式,商家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仔细查验商品来源和供货商资质,合法经营,如若违法,必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此外,消费者如有需求应及时就医,或选择正规药店等渠道购买药品、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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