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昌市夷陵区:旁听庭审敲警钟 以案释法促规范
“曾经的我得意忘形,逐渐把纪法抛之脑后,从违规吃喝、收受礼品,发展到收受金钱贿赂,滥用职权,一步步陷入犯罪深渊不能自拔。”近日,在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该区原经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胡某作出深刻忏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日前,夷陵区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各部室(组)负责人、新进干部和该区国企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等40余名“关键少数”走进法庭,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的有序推进,公诉人通过系统清晰的举证和论证,完整还原了胡某从“破纪”到“破法”的堕落轨迹。通过“沉浸式”体验审判氛围、“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零距离”感受纪法权威,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了不遵纪法、滥权妄为的惨痛教训。
“旁听庭审,让我受到极大触动,时刻警醒我小事小节是作风的一面镜子,必须心存敬畏,言行有度,绝不逾越纪法红线。”夷陵区纪委监委新进干部易梦婕说道。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是该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推进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根据案件性质分析研判观摩的必要性,并分层分类组织案发单位和级别相近、岗位相似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庭审。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不仅是一场警示教育课,更是一次党纪法规的“情景”教学。在庭审的辩论环节,辩护人提出其中有争议的两笔受贿资金应属于正常人情往来,应认定为收受礼品礼金。这一焦点问题引发了旁听人员的深入思考。
休庭后,针对这一争议焦点所折射出的纪法衔接难点,夷陵区纪委监委采用“案例故事+剖析点评+纪法解读”的评讲模式开展释纪普法。通过典型案例讲述,让抽象的纪法知识变得具体,同时组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收礼行为与收受贿赂行为进行深入辨析,明确二者的区别与认定标准。同时,创新性地开展“模拟法庭”实操活动,让年轻干部在模拟实践中不断查找证据瑕疵,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推动纪检监察办案质效实现系统性提升。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干部及时发现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同时通过“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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