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公积金条款成劳动合同“标配”!
近年来,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持续推动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将“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必要条款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为职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7月,全省17个市州已全部将“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必要条款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省级层面的100%全覆盖。
强化协同联动,构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
省住建厅把“缴存住房公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全省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积极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劳动合同中的刚性条款,会同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出台《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为职工住房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指导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协调当地人社部门在《全日制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并在人社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黄石、十堰等地在修订发布新版《全日制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积极开展多渠道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依法缴存、主动维权的良好氛围。武汉市制定《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属地企业责任要求。
深化源头治理,提升权益保障效能
各市州公积金中心与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企业开户、职工建缴等情况,强化部门协同,确保源头治理效果。
宜昌市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义务,确保政策有效执行。荆门、孝感等地在确保核心条款统一的前提下,创新推出适用于通用岗位、劳务派遣等不同情形的差异化示范文本,提升政策的适用性和执行便捷性。
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行为,保障职工应享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促使公积金制度红利惠及更广群体,今年以来,全省支持297.85万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47.94亿元用于住房消费,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万笔、306.19亿元,有力支撑职工安居需求。
凸显政策成效,共享权益保障成果
将依法缴存公积金明确写入劳动合同,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湖北的生动实践,成效日益彰显。
职工权益保障有力强化。从入职签约即锁定公积金缴存责任,保障职工知情权与参与权,使职工对自身住房权益“明明白白”,增强就业安全感和归属感。
企业用工环境持续优化。清晰的法定义务条款,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合规用工和福利保障,有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降低因公积金问题引发的潜在劳资纠纷风险,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用工环境。
制度覆盖范围稳步扩大。完善源头约束机制,有力促进公积金归集扩面提质。2025年1—6月,全省新增缴存单位1.11万家,其中非公企业占比83.1%,较上年同期增长2.6个百分点,新增缴存人数28.44万人,其中非公企业职工18.49万人,同比增长4.94%;缴存率达到72.9%,更多非公企业劳动者被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共享发展成果。
来源:湖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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